8月24日,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建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數據局等10部門聯合發布《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發展實施指南》(以下簡稱《實施指南》)。

《實施指南》指明雙化協同兩大發力方向:一是要加快數字產業綠色低碳發展,推動數據中心、通信基站、電子信息產品等關鍵領域的綠色化轉型;二是要發揮數字科技企業創新作用,促進電力、采礦、冶金、石化、交通、建筑、城市、農業、生態等九個重點領域的綠色化轉型。
《實施指南》在氫能數字中心方面作出的指導如下:
優化數據中心新能源供給方式。探索光熱發電與風電、光伏發電聯營的綠電穩定供應模式。推進數據中心新能源設備應用。推進數據中心綠色微電網建設,支持數據中心自建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配套系統,逐步推動模塊化氫電池、光熱發電等在小型或邊緣數據中心的規?;瘧?,探索數據中心多元化儲能和備用電源裝置應用。支持數據中心以梯次利用動力電池進行削峰填谷用能,避免與用電高峰重疊。
提高基站可再生能源使用。鼓勵發展風光互補基站供電系統,提升清潔能源供電力度。鼓勵研發氫燃料電池不間斷供電系統,拓展站點綠色電力供給方式。鼓勵發展智能管控的蓄電池儲能應用,將光伏板、風力發電所產生的綠色能源接入蓄電池,結合傳統電網供電,實現基站混合能源智能調配與柔性利用。鼓勵建設智慧綠站,根據基站業務狀態及新能源供能水平,實現基站新能源用能一體化管理。
加大對新能源領域投資建設參與綠色技術投融資、數字科技企業參與綠色消費與交易。鼓勵企業自建或投資可再生能源項目。鼓勵企業在自有場所建設可再生能源設施,與綠色能源方案提供方合作就近消納。支持數字科技企業投資建設可再生能源項目,逐步推進可再生能源在產品生產基地廣泛應用。鼓勵數字科技企業通過雙邊交易、購買綠色電力證書等方式,提升綠色電力在能源消費中的比例。
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發展實施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生態環境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局、委)、交通運輸廳(局、委)、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市場監管局(廳、委)、數據局:
為更好指導部門、地方、社會組織、企業等開展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發展工作,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數據局等部門組織編制了《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發展實施指南》(以下簡稱《實施指南》)。現將《實施指南》印發你們,供推進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發展工作時參考使用。
各地區在使用本指南時,要聚焦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充分把握好自身在區域、產業發展中的定位,立足自身資源稟賦,積極打造特色產業和功能優勢,加快數字化綠色化協同發展,推進能源資源、產業結構、消費結構轉型升級,推動經濟社會綠色發展。
附件: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發展實施指南.pdf
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秘書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國家數據局綜合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