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關于開展新能源裝備產品優選推薦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新能源裝備產品優選推薦包括在區內生產的新能源裝備產品,包括風電、光伏、氫能、儲能等,每個企業可以申報多個產品。
其中,風電裝備優選推薦產品必須為單機5MW以上或為5MW以上風電機組配套的零部件;光伏裝備產品包括組件、電池片、逆變器等,不包括玻璃、背板等材料產品;氫能裝備包括制氫、儲氫、加氫、運氫等裝備產品;儲能裝備包括儲能電池等,不包括電解液、正極材料、隔膜等材料產品。
原文如下:
關于開展新能源裝備產品優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自治區新能源裝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1—2025年)》,培育壯大我區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推動新能源資源開發項目與裝備制造供需對接,支持質量高、性能好的新能源裝備產品開拓市場,現就2023年度新能源裝備產品優選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在自治區注冊的新能源裝備生產企業,在區內生產的新能源裝備產品(包括風電、光伏、氫能、儲能等裝備產品)。
二、推薦要求
(一)風電裝備優選推薦產品,必須為單機5MW以上或為5MW以上風電機組配套的零部件,產品質量優良,性能指標優異且滿足市場需求。
(二)光伏裝備產品包括組件、電池片、逆變器等,不包括玻璃、背板等材料產品。
(三)氫能裝備包括制氫、儲氫、加氫、運氫等裝備產品。
(四)儲能裝備包括儲能電池等,不包括電解液、正極材料、隔膜等材料產品。
每個企業可以申報多個產品。
三、其他事項
(一)請各盟市工信局積極組織開展本地區新能源裝備產品優選推薦工作,嚴格審核把關,核實企業生產能力,確保有關企業申報產品滿足優選要求。
(二)請于2023年2月28日前將匯總表以正式文件形式報至工信廳,電子版發至nmgzbc@126.com。
附件:新能源裝備制造企業優選推薦名錄匯總表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