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工信廳等十部門聯合發布了《全面推進“電動福建”建設的實施意見(2023—2025年)》。其中,著重指出氫能領域補貼政策。
具體來看:
一、推動電動船舶全產業鏈發展:對省電動船舶示范項目(含新建和改造),按交付船舶電池動力(含氫燃料電池)總成價格的40%給予補助,單船補助最高1000萬元(其中省首批次示范項目按60%給予補助,單船補助最高1500萬元),補助由建造船廠、動力總成生產企業或項目總包方申領。
二、支持企業研發與創新:自獲得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起一年內銷售量達500輛及以上的9座以上載客車、3.5噸以上貨車及其他專用車,2000輛及以上的9座及以下載客車、3.5噸及以下貨車及其他專用車,50輛及以上的氫燃料電池汽車,每款車型分別給予一次性新產品開發獎勵100萬元、200萬元、200萬元。支持綠色智能船型研發設計,對納入國家綠色智能船型目錄的,單個船型給予研發設計單位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三、拓展完善產業生態:支持發展氫燃料電池為動力的相關裝備,對生產并實現銷售的氫燃料電池系統(單臺(套)功率達到50千瓦以上),按照2萬元/臺(套)給予獎勵,單家企業年度補助金額最高500萬元。
四、推進充(換)電及加氫設施建設:加氫站納入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支持在有條件的企業廠區、作業區等開展充(換)電站試點建設,支持依法依規利用現有加油加氣站的場地設施研究開展改擴建加氫站或增設充(換)電設施。
“雙碳”目標確立后,氫能產業布局已成為我國未來能源結構優化的主要發展方向,是我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抓手。目前,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制氫國,年產量約3300萬噸。
然而,相比于國外氫能產業,我國氫能產業生態尚未全面建立,主要存在四方面差異:
一、政策支持,我國對于氫能產業的戰略布局起步較晚,2020年“雙碳”目標提出后才逐步進入市場視野。而國外部分領先國家已率先完成氫能產業的驗證、推廣及長期規劃。
二、技術發展,我國在制氫、儲運、應用等關鍵領域仍面臨“灰氫”清潔利用的技術瓶頸,而國際相關技術已發展成熟并取得高質量成果,由藍氫不斷向綠氫過渡。
三、產業配套,我國氫能相關配套設施及市場轉化仍有待建設完善與實踐推廣,而歐盟等國已成功將氫能投入使用。
四、金融支持,金融支持氫能仍未形成完善的服務體系,融資規模較小、品種與來源單一。而國外已出現專業的氫投資基金,氫能行業融資市場正變得更加多元。
2023年,隨著氫能產業鏈的不斷完善和政策投入支持,有望促使氫能走向新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