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發布,其中氫能方面指出:到2025年,累計建成加氫站50站,全省在公交、港口、城際物流等領域推廣應用氫燃料電池汽車5000輛。
涉及具體氫能方面內容,整理如下:
1 特色化發展新能源商用車及專用車。加快引進優質新能源 商用車企業,盤活省內商用車產能。優先發展純電動商用車,結 合物流運輸低碳轉型要求,積極發展換電、氫能和甲醇動力新能源重卡。推動專用車產業特色化發展,積極培育一批新能源專用 車生產企業,加快冷鏈物流車、市政用車、自卸車等產品新能源 化。
2 壯大新能源汽車特色基地。做大做強杭州、寧波、溫州、 湖州等地以新能源汽車產業為主導的“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在 — 6 — 杭州、寧波、嘉興、湖州等地,以“整車智造+場景示范”帶動產 業發展,打造智能汽車特色基地。加快省級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 區(點)建設,打造一批氫能汽車特色基地。
3 推動跨區域協同合作。積極融入長三角新能源汽車產業集 群建設,共建長三角新能源汽車產業鏈聯盟,加強頭部企業協作 和整零協同,形成產業鏈發展合力。協同打造共性技術聯合攻關 平臺、投融資平臺、檢測試驗基地等,實現制度、標準、成果互 認。提升長三角充換電、加氫、智慧道路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水 平,共同打造跨區域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線。
4 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到 2025 年,累計建成公共領域充電樁 8 萬個以上、自 用充電樁 35 萬個以上、加氫站 50 站。
5 推動各領域推廣和示范應用。推進公共領域用車全面電動 化,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 不低于 80%,公務用車除特殊場景外新能源汽車采購占比達到 100%,支持新能源汽車在環衛、郵政、港口機場等領域應用,創 建一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城市。推進環杭州灣和義甬舟兩 條“氫走廊”建設,打造一批示范應用園區,到 2025 年,全省在 公交、港口、城際物流等領域推廣應用氫燃料電池汽車 5000 輛。
6 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節能 降碳效果明顯的項目,優先推薦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鼓勵 各地積極探索與服務質量、運行效率相掛鉤的充換電基礎設施、 加氫站運營獎補政策。
7 強化要素保障。堅持“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優先將新能 源汽車項目列入省重大產業項目庫,特別重大或列入省市縣長項 目工程的引領性項目可申請支用預留用地計劃指標。鼓勵重點地 區建設用地向新能源汽車產業傾斜,將盤活騰出存量工業用地優 先用于新能源汽車領域重大項目、示范工程。做好充換電設施、 加氫站建設用地保障和規劃用地審批工作。
8 加強統籌推進。調整完善省新能源和智能汽車發展聯席會 議制度,明確省政府分管領導掛帥,優化成員單位組成,結合工作需要設立新能源貨車推廣應用、氫燃料電池汽車等專項工作組, 進一步建立健全“四個體系”工作機制,統籌推進新能源汽車產 業發展各項工作。
9 加強標準引領。完善新能源汽車、智能汽車技術標準體系, 推進地方標準、企業團體標準制定,鼓勵龍頭企業、科研院所等 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訂修訂。探索建立智能汽 車、氫燃料電池汽車等領域地方性規章制度,在產品準入、產品 測試、示范應用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實施、可推廣的優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