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江蘇輝豐生物農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發(fā)布關于子公司簽訂綠色礦山氫能礦區(qū)示范項目合作協議的公告:

原文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全資子公司江蘇輝豐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輝豐石化”或“乙方”)與安徽馬鋼礦業(yè)資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馬鋼礦業(yè)”或“甲方”),于近日簽訂《綠色礦山氫能礦區(qū)示范項目合作協議》,現將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協議主要內容
甲方:安徽馬鋼礦業(yè)資源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江蘇輝豐石化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則
1、甲方與乙方合作建設“綠色礦山氫能礦區(qū)”。雙方約定項目實施的礦區(qū)范圍,甲方為乙方的項目投資建設提供相應的配合。
2、乙方負責投資建設、運維本項目,按雙方約定的計量方式獲取相應的收益,乙方擁有本項目建設所有財產、設備和設施的所有權。
3、在雙方合作期限內,乙方在遵守國家相應法律法規(guī)、保證安全生產和履行合約的情況下,甲方不在本協議工作區(qū)域內批準建設相同性質的項目。
(二)建設項目主要內容
1、總體目標
通過綠色能源零碳化裝運排項目的實施,每年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3.6萬噸,項目建成后,可以實現減碳約15%,為馬鋼礦業(yè)的綠色發(fā)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2、項目總體規(guī)劃
“綠色礦山氫能礦區(qū)”項目擬整體規(guī)劃分步實施。項目將由乙方進行總體設計,確保項目設計具有先進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總體方案經甲方審核通過并經政府行政審批后由乙方負責實施。
3、一期建設氨制氫、加氫項目
一期項目經政府行政審批后由乙方先行投資4000-5000萬元,建設2臺套1000kg/d氨制氫和加氫的示范項目,建設完成并試運行期滿后,在所在地政府職能部門與甲方審核通過后,乙方可逐步增加氫能礦卡運輸車輛,進行聯動試運行。
4、二期建設裝運排整體項目
在一期氨制氫、加氫站、氫能運輸車聯動試運行的參數及技術能力完全符合綠色氫能礦山要求,項目評審合格后,雙方再根據工程量需求等因素協商并適時簽訂二期裝運排投資運營合約,逐步在各礦區(qū)進行全面氫能礦區(qū)改造,包括建設所需的氨制氫站、加氫站、氫能礦卡、氫能重卡等全部礦石裝運排及配套公輔設施等。
二、風險提示
此協議中的合作內容,部分環(huán)節(jié)或涉及有關部門審批,亦可能受市場、政策 等變化而有所調整或變化的風險、以及項目能否及時落地建設、技術轉化能否順利,敬請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
三、備查文件
《綠色礦山氫能礦區(qū)示范項目合作協議》
特此公告。
江蘇輝豐生物農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