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發布《深圳市光明區關于支持新型儲能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文件圍繞氫能提出了不同的布局安排。
在重點支持機構和領域:
重點支持機構:適用于實際經營地在光明區,已登記注冊,從事電化學儲能、氫能、光儲一體等新型儲能產業研發、生產和服務的市場主體,以及其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機構。
重點支持領域:鋰離子電池、鈉離子電池、鈉鹽電池、液流電池、半固態/固態電池等先進電化學儲能技術路線的新型材料、元器件、工藝裝備、電芯模組、儲能變流器(PCS)、電池管理系統(BMS)、能量管理系統(EMS)、儲能系統集成(ESS)、系統集成、建設運營、市場服務、電池回收與綜合利用等重點領域鏈條;氫制取、氫儲運、燃料電池等關鍵技術研發;轄區內光儲一體、電化學儲能、氫能等多元場景示范應用項目。
在獎補措施領域:提出,面向高安全、低成本、長壽命電化學儲能電池和氫能發展需求,支持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布局建設重點實驗室、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對經國家級主管部門認定通過的平臺,按獲得市級及以上主管部門實際資助金額的50%,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助;對經省、市級主管部門認定通過的平臺,按獲得省、市級主管部門實際資助金額的50%,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針對鈉離子電池、鈉鹽電池、液流電池、半固態/固態電池、燃料電池等薄弱或缺失領域及儲能電池絕緣柵雙極型晶體管(IGBT)、金氧半場效晶體管(MOSFET)、數字信號處理(DSP)等關鍵元器件的重大項目,按實際投資的20%,給予最高5000萬元資助或按不超過計劃投資的30%、最高2億元申請光明區政府投資引導基金股權投資。鼓勵固體氧化物燃料電池(SOFC)和固體氧化物電解池(SOEC)技術示范應用,支持開展分布式發電、熱電聯供系統等氫能產品系統性應用示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對提供SOFC、SOEC 產品或解決方案的企業,按銷售額的20%,給予單家企業每年最高200 萬元資助;對在轄區內建成的SOFC、SOEC 示范項目,按總投資額的30%,給予投資方最高300萬元資助。支持建設綠色氫能專業園區,打造綠色氫能制儲運用綜合示范平臺,對符合條件的園區按實際投資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助。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在工程、環衛、物流、公交領域示范應用,按獲得市級及以上主管部門實際資助金額的50%,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支持企業主導參與鋰離子電池、鈉離子電池、鈉鹽電池、液流電池、半固態/固態電池、燃料電池、儲能碳標識認證、儲能電池安全包裝等新型儲能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定、修訂,按項目級別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25萬元、15萬元資助。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