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六橫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動六橫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文件指出,支持氫能產業發展。鼓勵開展清潔能源制氫、儲能、廠區氫能車輛應用等一體化示范場景應用,對企業發生設計研發、制氫設備、廠區氫能源車輛購置、租賃等費用給予30%,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補助。對六橫生產的氫能系統達到示范應用條件的,按生產銷售的氫燃料電池額定功率給予6000元/千瓦補助(此項補助年度累計金額不超過600萬元)。加大扶持氫能充裝主體,按氫能充裝主體全年累計車輛加氫量給予一定補助,全年累計不超過3萬kg的,按40元/kg給予補助,全年累計超過3萬kg的,超過部分按25元/kg給予補助。
全文如下:

關于進一步推動六橫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浙江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及省委、市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舉措落地見效,多措并舉支持六橫實體經濟發展,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特制定本政策。
一、激發企業科技創新活力
(一)支持企業加大科技研發力度。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大自主創新力度。對規上工業企業產生研發費用,按經稅務部門認定的上年度允許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扣除政府補助、委托外部機構研發費用部分)給予一定補助,企業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3%及以上且年增長10%以上的企業,按研發費用增量的15%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二)加大創新企業培育力度。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每家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重新認定的企業每家給予10萬元獎勵。對首次被評為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每家企業給予3萬元獎勵;對首次被評為省級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每家企業給予3萬元獎勵。
(三)支持企業創建創新平臺。支持設立研發機構、研究院、技術中心等,推進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活動、研發機構全覆蓋。對于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研究院、實驗室、研發中心、技術中心等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四)支持企業積極開發自主知識產權。鼓勵企業以受讓與新申請方式實現發明專利破零,當年完成發明專利破零的,每家給予1萬元獎勵;對新增的國內高價值發明專利,每件給予5000元獎勵;對完成登記的數據知識產權給予每件2000元獎勵;對貫徹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國家標準且績效評價合格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每家5萬元獎勵;對貫徹執行創新管理知識產權國際標準且通過一級、二級分級評價的,分別給予5萬元、8萬元獎勵。
二、支持工業經濟提質擴量增效
(五)支持企業發展壯大。對首次上規模的工業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獎勵分兩次兌現,第一年給予5萬元獎勵,第二年第三年未退規的,再在第三年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穩規激勵。對規上先進制造業企業全年產值增速達到10%、2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獎勵。對被列為省級制造業“隱形冠軍”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對列為省級“專精特新”、市級“專精特新”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
(六)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創新。對符合六橫產業發展的工業企業技改改造投資項目,投資額在30萬元及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給予一定補助,普通技改投資按照設備投資額10%給予一次性補助,“機器人”、自動化設備或流水線自動智能設備、數字經濟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設備投入按照設備投資額20%給予一次性補助。
(七)支持企業綠色發展。鼓勵企業綠色化發展,積極創建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對成功創建國家、省、市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的,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八)支持企業質量品牌提升。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設備,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級優秀工業新產品獎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新鑒定的省級及以上新產品(新技術)、浙江制造精品,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市、區政府質量獎(包括提名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對參與制訂完成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共同參與制訂的按參與比例分配。對獲評省級企業管理對標提升五星級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評市級企業管理對標提升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1萬元。
(九)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支持企業數字化改革,對列為市級及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數字化標桿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獎勵。支持企業積極參與省、市、區“揭榜掛帥”項目,參與并通過省、市、區“揭榜掛帥”項目驗收的,每個項目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5萬元、10萬元。數字經濟核心企業年產值首次達到3000萬元、5000萬元、7000萬元、1億元,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獎勵。
(十)支持氫能產業發展。鼓勵開展清潔能源制氫、儲能、廠區氫能車輛應用等一體化示范場景應用,對企業發生設計研發、制氫設備、廠區氫能源車輛購置、租賃等費用給予30%,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補助。對六橫生產的氫能系統達到示范應用條件的,按生產銷售的氫燃料電池額定功率給予6000元/千瓦補助(此項補助年度累計金額不超過600萬元)。加大扶持氫能充裝主體,按氫能充裝主體全年累計車輛加氫量給予一定補助,全年累計不超過3萬kg的,按40元/kg給予補助,全年累計超過3萬kg的,超過部分按25元/kg給予補助。
三、促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十一)支持服務業企業提質擴容。支持規上服務業企業(除批零住餐業)擴大業務量,對當年營業收入增速達10%、2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獎勵。對首次上規的服務業企業(除批零住餐業)給予10萬元獎勵,獎勵分兩次兌現,第一年給予5萬元獎勵,第二年第三年未退規并保持正增長的,在第三年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穩規激勵。對被評選為省級、市級服務業領軍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
(十二)支持文化旅游產業發展。支持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積極打造旅游景區品牌,對首次獲評3A級旅游景區,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鼓勵發展海島特色民宿,對于首次獲評“島居舟山”最美民宿,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對首次獲評省級銀宿、金宿、白金宿,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鼓勵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建設鄉村旅游示范村,打造一批夜間文旅消費品牌,開發一批特色旅游商品,對其創建費用給予一定的補助。
(十三)支持服務業個體工商戶“個轉企”。對服務業個體工商戶完成“個轉企”且當年度上規納統并保持持續增長,在享受上規補助的同時,另外每年給予2萬元獎勵,最多持續獎勵3年。
四、加快商務經濟擴容發展
(十四)支持限上批發零售業發展。對首次上規的批發零售業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其中第一年獎勵5萬元,第二年第三年未退規并保持正增長的,在第三年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穩規激勵。對限上批發企業當年銷售額增速達15%、25%及以上的,給予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獎勵。
(十五)支持限上住宿餐飲業發展。對首次上規的住宿餐飲業企業,給予6萬元獎勵,獎勵分兩次兌現,第一年給予3萬元獎勵,第二年第三年未退規并保持正增長的,在第三年一次性給予3萬元的穩規激勵。對限上住宿餐飲企業當年營業額增速達15%、25%及以上的,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獎勵。對營業額首次突破3000萬、5000萬、1億元的限上住宿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15萬元、20萬元的獎勵。
(十六)支持外貿穩中向好。支持外貿企業做大做強,扎實開展出海行動,組織企業參加境內外重點國際展會,支持企業赴境外開拓市場。對進出口企業參加境外展會,給予展位費50%的補助;對企業獲得境外商標注冊的,給予注冊費用25%的補助;對企業獲得境外發明專利的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
(十七)支持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對外商直接投資、外商投資企業利潤再投資給予支持,對當年度實際利用外資100萬美元及以上的制造業外資項目,每100萬美元獎勵2萬元人民幣,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十八)培育壯大電子商務市場主體。對當年網絡零售額首次超過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的電商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萬元、4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評為市級示范類電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的運營主體,獎勵3萬元,對列入省級電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典型案例的運營主體,獎勵5萬元。
(十九)支持菜籃子工程建設發展。對新建經營面積150平方米及以上的“菜籃子”銷售店和經營面積在20平方米及以上的“魚籃子”銷售店,經申報驗收合格并簽訂三年及以上規范化經營協議的,根據實際經營面積,分別最高給予2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開辦補助;對于嚴格按要求執行平價供應的“菜籃子”銷售店,給予一定補助,具體補助辦法另定。
五、其他
(二十)培育發展優強企業。全力支持各領域重點企業做精做強,發揮優勢龍頭企業引領作用,以企業當年產值、銷售、地區綜合貢獻、安全生產、企業成長活力以及創新能力等為基礎,每年評定一批重點、骨干、領軍、成長型等各類企業,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六、附則
(二十一)當年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事件和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未按規定及時繳納相關稅費的企業不予享受此政策。
(二十二)企業綜合評價D檔,當年度被列為低效企業整治對象且未完成整治的企業,不得享受。
(二十三)本文件由六橫管委會經濟發展局會同財政局負責解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期三年。《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六橫管理委員會黨政辦公室關于促進六橫服務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浙舟新六管委黨政辦〔2023〕40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