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浙江省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能源領域氫能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氫能試點包括項目試點和區域試點,試點方向包括規模化制氫及一體化,先進柔性離網制氫,清潔低碳氫能綜合開發,規模化、長距離輸送,高密度、多元化儲存,煉油及煤制油氣綠色替代,氫氨燃料供電供能,氫儲能長時長效運行,能源領域綜合應用,氫能實證實驗平臺和氫能低碳轉型試點。
要求試點項目申報主體原則上為項目業主單位,相關項目原則上應已完成核準、備案等工作。試點區域申報主體原則上為牽頭城市。聯合申報的,應說明必要性和具體分工。并于2025年7月8日前報送浙江省能源局新能源處。
全文如下:
浙江省能源局關于開展能源領域氫能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寧波市能源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組織開展能源領域氫能試點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現組織開展浙江省能源領域氫能試點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向
氫能試點包括項目試點和區域試點,試點方向包括規模化制氫及一體化,先進柔性離網制氫,清潔低碳氫能綜合開發,規模化、長距離輸送,高密度、多元化儲存,煉油及煤制油氣綠色替代,氫氨燃料供電供能,氫儲能長時長效運行,能源領域綜合應用,氫能實證實驗平臺和氫能低碳轉型試點(附件1)。
二、有關要求
(一)試點項目申報主體原則上為項目業主單位,相關項目原則上應已完成核準、備案等工作。試點區域申報主體原則上為牽頭城市。聯合申報的,應說明必要性和具體分工。
(二)試點項目申報主體若為中央企業下屬單位的,可選擇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總部推薦報送。若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推送的,項目業主需向地方能源主管提供所屬中央企業總部項目書面支持意見函。
(三)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門做好申報組織工作,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于2025年7月8日前報送省能源局新能源處。
三、其他
(一)申報材料包括試點申請表、申請報告、匯總表、中央企業總部項目書面支持意見函(試點項目),參考格式見附件,包含紙質版2套、電子版1套(含蓋章PDF和Word)。
(二)報送方式:紙質版材料通過中國郵政EMS方式寄送省能源局新能源處。電子版材料通過全國氫能信息平臺報送(全國氫能信息平臺網址:https://www.china-h2.cn)。
郵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區省府路8號省能源局新能源處
聯系人:姜鋮;聯系電話:0571-51105150。
附件:1.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組織開展能源領域氫能試點工作的通知
2.XX市氫能試點匯總表
3.各有關單位名單
浙江省能源局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