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精特新”企業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驅動,為更好地服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區域性股權市場積極發力。本次發布的《指導意見》則有以下幾個亮點值得關注:
一是明確設立專板的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資質。包括但不僅限于運營機構凈資產達到1.5億元以上,自行建設專板的專板服務部門負責人應具有5年以上企業上市輔導、投行或金融服務相關工作經驗,專板服務相關部門50%以上員工具有2年以上前述工作經驗;近3年內未發生風險事件或風險事件已處置完成,無違法違規行為,且有關監管要求和規范性事項均已落實或整改完畢。運營機構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
二是信息披露作出新調整,并將建立數據庫。區域性股權市場應根據“非必要不披露”原則建立差異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定向信息披露系統。未進行過股權或債權融資的企業可自愿選擇披露的內容和范圍,進行過股權或債權融資的企業應根據外部投資人要求或有關監管要求定期定向披露信息;此外,將建立涵蓋企業基本信息、已披露信息、通過服務和調研走訪積累的信息等多維度信息的企業數據庫。
三是建立分層管理體系。根據企業發展情況每年調整其所在層次,及時清退不符合準入條件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下分孵化層、規范層、培育層等。鼓勵已進入上市輔導期的企業和擬申請IPO的全國股轉系統摘牌企業進入培育層。
四是證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對專板建設情況、階段性建設目標、功能作用發揮等情況進行跟蹤評價。評價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為企業提供的基礎服務情況、企業數據庫建設情況、服務企業滿意度情況、為企業實現融資情況、培育上市(掛牌)公司情況等。
下一步,證監會將會同工信部、相關部委推動完善區域性股權市場生態體系,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之間有機聯系,健全市場制度規則,推動專板規范運行,切實發揮服務中小企業的功能作用。其中,專板聚焦服務對象為政府投資基金所投資的企業,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基金投資的中小企業等。
《指導意見》將三大方面具體開展工作,鼓勵券商加入:

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區域性股權市場專注于服務中小企業融資發展,在落實地方政府扶持中小企業政策措施、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支持創新創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底,區域性股權市場共服務中小微企業18.68萬家,累計實現各類融資1.66萬億元,區域性股權市場已初具規模。
隨著區域性股權市場建設穩步推進,但仍有進步的空間,例如股權融資功能有待進一步提升、部分舊有規定滯后,發展模式不清晰等等瓶頸。此次區域性股權市場“專精特新”專板的推出,更加聚焦專注于服務中小微企業融資發展、培育,助推“專精特新”企業做大做強做優。
截至今年7月左右,區域性股權市場已約有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1300多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7700多家。對此,《指導意見》進一步指出,將通過整合各方資源,逐步建立起符合場外市場特點和優質中小企業需求的基礎服務體系、綜合金融服務體系和上市規范培育體系,促進區域性股權市場功能作用發揮,提升多層次資本市場服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能力。《指導意見》具體將從三大方面入手開展工作:推動地方政府高度重視專板建設,加大組織協調、數據共享、政策資源整合和支持力度;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建立完善適合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特點的服務和產品體系,通過與其他層次資本市場的有機銜接,使企業更快進入資本市場;通過專板建設推動各方轉變對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認識,進一步明確其功能定位,切實從省內經濟發展和企業實際出發,按照場外市場邏輯探索發展路徑,補齊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結構性短板。
《指導意見》還提出要推動券商參與。券商可以根據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業務特點和企業需求,在做好與場內業務風險隔離的情況下,設立專門從事區域性股權市場相關業務的一級子公司或普惠服務部門,為專板企業提供規范培育、投融資對接、財務顧問、證券承銷、改制輔導等服務,探索形成適合場外市場特點的業務模式以及業務管理、合規風控、績效考核等管理制度。依法支持證券公司參控股運營機構,聯合地方政府、運營機構依法合規發起設立主要投資于專板企業的專項投資基金。

專精特新企業是指具有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特征的企業。自2018年工信部開展首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以來,經過4年時間的培育,國內已涌現出一批補短板、填空白企業。2022年,“專精特新”首次被納入《政府工作報告》。隨后,工信部印發了《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統一標準,將優質中小企業的發掘和培育分為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三個梯度。
習近平總書記在致2022全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大會的賀信中要求激發涌現更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若干措施》《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清單》等文件明確提出,“加強直接融資支持”“在區域性股權市場推廣設立‘專精特新’專板”。
此次《指導意見》要求區域性股權市場應對專板企業建立分層管理體系,并為各層企業提供與其特點和需求相適應的基礎服務和綜合金融服務。根據企業發展情況每年調整其所在層次,及時清退不符合準入條件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具體來看有三層:
孵化層:尚未達到規范層或培育層標準的專板企業。
規范層: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獲得過B輪以上私募股權融資的專板企業。
培育層: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擬上市后備企業;主營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營業收入、凈利潤等財務指標達到上海、深圳、北京證券交易所或全國股轉系統創新層相應指標50%以上,且具備上市潛力或具有明確上市規劃的企業。《指導意見》鼓勵已進入上市輔導期的企業和擬申請IPO的全國股轉系統摘牌企業進入培育層,并著重提到,將加強上市培育。文件顯示,區域性股權市場應當進一步加強與當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的協同配合和交流互通,向中小企業提供優質專業服務,從產融兩方面共同做好專板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首先,定期對企業進行調研走訪,了解和收集企業在融資、上市(掛牌)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困難和需求,并提供專業意見,為企業培育工作積累必要的基礎信息。
其次,支持企業在上市前2-3年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幫助企業增強合規和規范治理意識,規范財務運作,完善內部治理結構,提升合規管理能力。
然后,聯合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系統以及優質證券服務機構,持續為企業提供規范運作、上市(掛牌)輔導、并購重組等方面的培訓、咨詢和服務,協助解決上市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總結推廣上市成功案例、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實現高質量發展的經驗做法。
最后,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系統可與區域性股權市場共同建立企業上市培育系統,強化上市培育機制。